一、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何時開始?
答:2024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工作于2024年7月1日起開始。
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如何計算?
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2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3年月平均工資。
三、2024年度繳存基數上限和下限是如何確定的?
答:根據住建部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設置上限和下限。繳存基數上限為當地公布的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與社保繳費基數上限計算口徑一致),繳存基數下限為當地公布的上一年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7月31日,本市公布上一年社平工資為12307元。故2024年度繳存基數上限據此計算為36921元。
去年6月,本市對外公布2023年7月起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690元。故2024年度繳存基數下限為2690元。
四、在社平工資公布前,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的單位,是否需要再次辦理?
答:在社平工資公布前,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的單位,無需再次辦理。但需注意:
(1)已完成基數調整的單位中,若有填報工資大于2023年度繳存基數上限(36549元)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將根據單位填報的工資,通過系統自動按2024年度繳存基數為該職工重新調整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并通知單位。
(2)已完成基數調整的單位中,若沒有填報工資大于2023年度繳存基數上限(36549元)的職工,則不受影響。
五、市公積金中心統一為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且有填報工資大于2023年度繳存基數上限(36549元)的職工重新調整基數后,單位如何獲取相關調整結果信息?
答:相關單位可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基數調整專欄-2024年度二次調整職工明細信息,下載相關職工調整明細。
六、在社平工資公布前,單位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且有填報工資大于2023年度繳存基數上限(36549元)的職工,單位已匯繳了今年7月公積金,該如何操作?
答:在社平工資公布前,單位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且有填報工資大于2023年度基數上限的職工,即使單位已匯繳了今年7月公積金,市公積金中心仍會通過系統自動將前述職工的基數調整為新基數,月繳存額也相應自動調整,并通知單位。
對7月實際繳存額與系統自動調整后的月繳存額存在差異的職工,單位應當為其辦理7月公積金的少繳補繳。少繳補繳需由單位攜《匯繳書》、《補繳清冊》至建行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七、單位辦理基數調整時,如何使用社保申報信息?
答: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單位納稅繳費便利度,今年,市公積金中心與市稅務局共享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數據。經單位授權同意后,年度社保繳費工資申報數據可應用于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實現職工工資預填,單位無需重復填寫職工月平均工資信息。
單位使用該社保申報工資信息的,應當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有疑義的,單位需做修改。對于社保信息與公積金信息不匹配等情況導致無法實現職工工資預填的,單位需要自行錄入職工月平均工資信息。
八、2024年7月起的基數調整有哪些辦理渠道?
答:2024年7月起,單位在完成2024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
線上渠道包括:一網通辦、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單位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上海公積金”手機客戶端、建行網銀等。
(一網通辦、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適合人數不超過1000人的單位,“上海公積金”手機客戶端適合人數不超過30人且無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
線下渠道包括: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支行等。
九、2024年1月1日起新調入職工的繳存基數如何確定?
答:2024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全月工資性收入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例1:職工A于2024年3月20日調入甲公司,2024年3月甲公司為其發放工資3000元。甲公司以職工A全月工資8000元作為繳存基數,為其繳存2024年3月住房公積金。
甲公司在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時,職工A的繳存基數應為8000元。
例2:職工B于2024年3月20日調入乙公司,2024年3月乙公司為其發放工資3000元。乙公司以3000元作為繳存基數,為職工B繳存2024年3月住房公積金。
2024年4月乙公司為職工B發放全月工資8000元。乙公司在繳存4月住房公積金時,應當將其繳存基數調整為8000元。
乙公司在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時,職工B的繳存基數應為8000元。
十、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4年度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7%(取整數值)。單位和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5%(取整數值)。單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十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如何計算?
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方法同上。
十二、辦理基數調整后,如發現個別職工工資信息有誤,是否可以單獨為該個別職工變更工資信息,還是需要重新辦理全員基數調整?
答:已完成2024年度基數調整的單位(包括各渠道辦理的單位),如發現填報的個別職工工資信息有誤需要變更的,可以在匯繳2024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之前,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單位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辦理個別職工工資信息變更。單位也可以重新辦理全員基數調整。
十三、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條件是什么?
答: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23〕3號)等相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降低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至各5%以下:
(一)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及以上的企業,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
(二)自設立之日起三年內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十四、經營困難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 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23〕3號)等相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緩繳:
(一)瀕臨破產、已停產或已依法批準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二)已連續三年批準降低比例繳存或上一年已批準緩繳的企業,經營仍然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三)經濟效益差或連續經營虧損兩年及以上的企業,扣除職工應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后職工工資未達到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以經職工本人同意后申請緩繳職工應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
十五、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程序是什么?
答: 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滬公積金管委會〔2023〕3號)等相關規定,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審議通過并在本單位內部公示后,向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應當按規定將符合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條件的單位材料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審批通過后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十六、單位在基數調整時選擇確定繳存比例后,是否還可以再次申請重新調整繳存比例?
答:單位在完成7月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在同一住房公積金年度內單位因需要可以變更繳存比例。單位可以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或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十七、同一單位內是否可以選擇設定多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答:同一單位只能選擇設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一致。
十八、工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基數如何確定?
答: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工傷后仍由單位安排工作崗位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
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工傷后退出工作崗位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職工每月享受的傷殘津貼標準代替工資收入計算。
十九、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后,何時可以匯繳2024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
答:1.簽約公積金網上跨行匯補繳支付的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后,當日可通過單位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下載數據,進行網上匯補繳操作(客戶端需下載更新數據后操作業務,網頁版可直接操作業務)。
2.簽約建行網上銀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方式的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后,可直接網上匯繳2024年7月的住房公積金。
3.簽約委托建行代扣代繳方式的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后,市公積金中心會在10日或20日進行扣款。
4.其他單位完成基數調整后,攜帶以下材料至建行公積金業務網點完成匯繳:上海市公積金匯繳書、匯繳支票。7月匯繳人數發生變化的,還需攜帶《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二十、單位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時發現單位信息有誤,如何辦理單位信息修改?
答:若公積金系統展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名稱”、“法人資格”、“法人類別”、“單位性質”、“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建議先行辦理單位信息修改業務,確認單位信息無誤后再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單位可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一網通辦”PC端,或攜帶相關資料至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辦理。可向12329公積金熱線電話或官方網站業務指南查詢業務辦理流程。
二十一、單位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時發現職工個人信息有誤,如何辦理個人信息修改?
答: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性別”和“出生年月”信息有誤且賬戶在單位的,建議先行辦理個人信息修改業務,確認職工個人信息無誤后再辦理2024年度基數調整。單位經辦人可攜帶相關資料至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個人信息修改。可向12329公積金熱線電話或官方網站業務指南查詢業務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