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異地公積金中心繳存,購買南京房產的,可在南京公積金中心“跨省通辦”專窗申請提取異地中心的住房公積金。
申請流程
申請時應依據異地中心的辦理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南京公積金審核
南京公積金中心向職工出具《“跨省通辦”業務受理回執》后,在2個工作日內核實購房材料真實性;如核實通過,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反饋至異地中心;如核實不通過,電話通知職工。
異地中心審核
異地中心(繳存地)接收相關材料后進行審核;如審核通過,將提取資金轉入至申請職工提供的收款銀行賬戶,南京公積金中心接收材料后及時將結果反饋職工;如審核不通過或需要補充材料,由異地中心電話聯系職工進行解釋告知。